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研究院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公示
2016-8-2 13:56:04点击:
根据淄高新编办发【2016】10号文件关于有关研究院职责调整的批复: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研究院原职责保留,增加的职责是:开展分析检测服务及检测技术、标准和方法的研究与开发,开展人员培训、展览服务、化工新材料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。
变更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:宗旨:开展化工和新材料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推动化工和新材料产业发展。业务范围:整合高校、地方优势,建设、运营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,依托高校和政府开展科学研究、技术服务、成果转化、人才培养及对外交流与合作。开展分析检测服务及检测技术、标准和方法的研究与开发,开展人员培训、展览服务、化工新材料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。